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出入学院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教学秩序的顺利进行。根据院领导批示。现对我院教职员工的车辆信息进行重新登记。机关各处室,以支部为单位,二级学院以院为单位,把本单位教职员工的车辆信息登记汇总,于九月三十日之前报送保卫处。“国庆”假期过后,于十月八日,车辆出入南大门将按重新登记为准。
附:车辆信息登记表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保 卫 处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机动车信息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