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保安管理办法
发布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8-12-19   浏览次数:10922

校园保安管理办法

校园保安负责守护学校,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安全,为此特定如下职责:

一、站岗制度

1.固定岗的责任区为:校门。

2.按规着装(装备)站岗,衣领、扣子、徽章、腰带、帽子、领带等均需整齐。

3.站岗时不得用餐、抽烟、不与人闲聊,不随意接听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形象。

二、进出人员管理

1.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好来访登记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不明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确保校园平安。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教师中途临时进出,应办理临时外出如实登记,如有情况应向值周领导反映。

三、车辆管理

1.进出车辆严格按照交通管理办法对车辆进行管理。

2.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特殊车辆可先放行再马上汇报)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通行证进行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五、巡逻制度

1.按照保卫处的安排进行巡逻,并记录安全巡逻日志。

2.如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巡逻,重点部位要仔细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3..巡逻时,为保持学校宁静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应规劝教育有关不良行为的学生,杜绝喧哗、吵闹、打架和不安全的情况发生,杜绝浪费、损坏公物、破坏花草树木的情况发生。

     六、其他工作

1.学校保安人员肩负着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要全天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2.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做好详细记录,要向保卫处汇报。

3.态度和蔼、语言谦虚,不急不躁,认真细致;不得冷淡、刁难、取笑,不得与学生打闹。对方态度不好,一定要耐心解释。

4.与教师,学生或来访者交谈要使用普通话,说话要清楚,用词准确、言简易懂,不讲与工作无关的话,不讲有损学校形象的话。

5.遇需要帮助的事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因影响安全不能帮助的,应主动解释力求得到谅解。

6.各种意见或投诉、要认真听取,弄清情况,做好笔录,即时处理,如非本职工作范围,即时通知责任人。

7.业务训练是保安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位保安员都必须参加全部训练。保安员要主动进行业务练兵,摸熟摸透与安全、消防工作相关的环境、人员、设施等等因素,掌握接待、应对基本功,以熟生巧,以提高业务知识和技能来提高工作效率。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加强合作。

9.妥善保管好头盔、橡皮警棍、武装带、防割手套、催泪喷雾器等五件套及盾牌、叉等应急器械。

10.保安人员应在保卫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好以上制度。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