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概述:
1、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安全教育服务;
2、服务内容:为我校2021级新生提供安全教育服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三、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必须胶装成册并逐页按照自然数递增顺序加注页码;
2、响应文件内容:根据响应文件格式制作;
3、响应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四、本次采购预算金额
预算:2.3 万元。
五、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范围
1、报价一览表(须被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按每名学生报单价,以 2222 名学生计算总价;
2、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同时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
6、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证明;
7、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8、分项报价表;
9、服务承诺;
未按本条要求提供相关资格材料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六、评审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响应文件中,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与投标即视为对采购文件要求的接受;
(二)请响应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应标;
(三)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开通学生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学习后支付;
(四)交货期:2021年8月10日 ;
(五)提供增值税发票。
八、有下列情况者视为无效响应
1、资格审查未通过;
2、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响应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有失信记录;
4、不符合、不响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报价、服务要求、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等);
5、不接受或不满足上一条中任意一项;
6、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之情形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
九、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十、时间、地点 安排
1、响应文件送达时间:2021年8月2日 上午9:30 ;
2、送达地点:办公楼1楼保卫处112室
3、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8月2日 上午10:00 。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电话:(025) --89668119 ;
联系人:
十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安全教育资源要求
1)内容涵盖:安全第一课、恋爱心理、人际交往安全、心理健康、沟通心理、运动安全、身体健康、预防艾滋病、传染病防治、急救知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外出及旅游安全、回家及返校安全、防范诈骗、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求职安全、实习与社会实践安全、学业安全、反恐安全教育、实验室安全、网络安全、禁毒教育、居家安全、安全文化、诚信与法律、大学生家长必学、地区特色等类别。
2)内容表现形式
课程以移动端微课为主要表现形式,采用翻页动画、H5动画、游戏交互、图文混排、动画视频、真人讲解、VR课等多种媒体表现方式,微课内容短小精悍,逻辑性强,每门微课时间约1-3分钟,其中翻页动画超过50%。
3)安全微课数量
可提供700门以上微课供学校挑选。
3、平台要求。
平台支持手机、pad、pc等终端设备的学习方式;
平台可与学校的微信公众号对接,可以显示学校logo图标;
平台为第三方软件提供相关接口。
学生端功能:安全微课学习、学习进度、在线考试、电子确认书、通知公告、失物招领、安全隐患随手拍、怎么办、应急联络、个人信息、服务中心、学习档案等。
管理端功能:查看教学计划、查看学习进度、电子确认书管理、通知公告管理、失物招领管理、安全隐患随手拍管理、线下活动管理、调查问卷管理、应急联络管理等。
4、安全学习支持服务要求
要为师生提供全面的学习过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日常学习支持服务、学习数据分析两部分。
日常学习支持服务:名单导入、教学计划导入、开课通知、学习提醒、学习答疑、学习调查等。
学习状况周期反馈 并发送指定邮箱,通过双方合作努力,提高安全教育完成率。
学习数据分析:对学生的学习时间、学习微课梳理、考试分数、错题排序等进行两个维度(院校整体、分院系)深度分析,为学校提供更加有效的安全教育数据。
5、总体性能要求
平台在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方面要有严格的保障,预期达到如下性能指标:
7×24小时不间断运行;
页面响应不高于3秒;
检索响应不高于3秒;
微课响应不高于10秒。
十三、验收标准
学生可以正常登录学习即算验收合格。
十四、违约赔偿
凡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组织采购;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将成交供应商录入学校不良行为供应商记录,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上报江苏省财政厅,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供应商违约:
1.未达到验收标准(以用户认定为准);
2.不能按照合同、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等完成服务(含配送等)。
响应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