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安全教育制度
发布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8-12-19   浏览次数:2205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安全教育制度

为加强校园安全稳定管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创建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更好地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把预防为主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

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学校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防范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二、全面规划,分别实施

在学校安全稳定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保卫部、工会、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安全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主要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教职员工及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主要由所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教育类型、内容

1.防火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南京市消防条例》、《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常识教育,学会并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遇有紧急情况的处置形式和安全撤离的线路通道,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治安管理教育。学习《刑法》、南京市贯彻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南京特殊教育师范

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实施办法》等法律知识,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实行并建立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生。

    3.治安防范教育。防盗、防抢、防骗、防爆等各项治安防范常识。

    4.内部安全防范教育。学习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了解和掌握防范要求,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增强师生员工责任感,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的侵蚀,消除隐患,把好关口,减少损失,保障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5.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章技能,定期组织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明确熟记岗位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清除各类隐患,确保生产运行安全。

6.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和《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穿越马路看清信号指示,走横道线;谨慎驾驶,文明行车,牢记安全第一,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珍惜生命,警钟长鸣,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饮食安全常识教育。饮食卫生常识、饮水卫生常识、变质食品鉴别、食物中毒与预防、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知识等。

8.法纪教育。学习国家颁发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模范和标兵。

四、教育对象、方法

1.师生员工安全教育。

以部门为单位结合政治学习安排教育内容,根据不同季节的特点,侧重教育重点,九月份是新生报到时期,教育重点应放在防诈骗的宣传;春季、年末是治安案件多发时期,教育重点应放在防盗窃、防破坏的宣传;冬季是火灾多发季节,教育重点应放在安全防火的宣传,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教工上岗安全教育。

各单位在对新教工上岗培训的同时,应组织学习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定期进行考核,把安全防范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

3.新生入学安全教育。

各学院应在安排新生入学教育中要安排学习学校的有关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提高新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学校的规定,制度不断深入人心。

4.特殊工种人员安全教育。

电工、电焊工、司炉工、电梯工、化学危险品管理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应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技术训(演)练,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并建立登记卡,严格考勤。

5.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建立健全外来人员教育制度,教育重点是校纪校规及安全生产。对人员较多的工程队、建筑施工队应定期召开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事故苗头,确保施工安全。

五、教育要求、措施

1.领导重视积极参与。教育前做好充分准备,有的放矢地、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要求制定教育计划,完善教育内容,开展教育活动,通过循循善诱的工作,使安全、防范等规章制度扎根于师生员工的思想之中。

2.各部门安全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教育责任。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员工的岗位责任制。

3.各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聘用的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坚持“先教育、后上岗”的原则,提高外来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安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杜绝一切火源,禁止明火,加强经常性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5.抓好安全教育考评。各单位应做好每学期安全教育的考核、评比,对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忠于职守,严格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予以宣传和表扬,成绩显著的报保卫处,予以全校通报表扬。对不参加安全教育,工作不负责任的,应严肃批评,做到奖惩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