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准确无误做好新生户口迁移工作,请学生及家长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注意以下各项:
1、学生根据本人自愿,户口迁移手续可办理,也可不办理;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花名册上的姓名一致;
3、出生地与籍贯必须到市或县;
4、户口迁移证上不得有私自涂改过的内容;
5、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如模糊不清的,需附交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6、新生在交验户口迁移证时请在花名册上签名;
7、不受入学时间限制,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也可申请将户口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回原籍;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保卫处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