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非机动车辆管理的
通 告
为加强我校非机动车管理,保证校园道路安全、畅通,营造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保卫处将对校园内非机动车辆进行集中整顿,特通告如下:
1.从12月5日进出校园的非机动车辆必须办理我校非机动车辆专用通行证(校内教职工为蓝色、校外人员为黄色)。
2.无通行证的非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进入校园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三次违停将禁止该车进入校园,并没收校园通行证。
4.未办理通行证的请尽快到保卫处登记。
特此通告!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保卫处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