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推进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苏教办安〔2016〕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由保卫处会同学生工作处、团委、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等部门,在我校2016级新生中开展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2016级学生(本科、专科)
二、竞赛内容
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健康及防盗防骗,特别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大学生应知应会的各类安全知识
三、竞赛流程与时间安排
竞赛分为选拔赛、初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选拨赛(2016年10月12日完成)
由学工处、信息化中心组织实施,各学院按照分配的时间和地点到信息化中心统一网上参加答题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将由保卫处统一安排补考。
(二)初赛(2016年10月19日完成)
由各学院根据班级学生考试成绩,组成各班级代表队参加本学院的初赛,根据初赛成绩选拔3人(2女1男或2男1女)组成学院代表队,参加全校总决赛。
(三)决赛(2016年10月26日完成)
决赛由学工处、团委、保卫处联合在大学生活动中心组织开展,决赛采取必答、抢答、问答等形式,决出本次竞赛一、二、三等奖。
由保卫处根据全校比赛情况选拔组成校队3人(2女1男或2男1女)参加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
四、奖项设置
本届竞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比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为参赛学生提供便利,并确保全体新生全员参加。
2、要充分利用此次竞赛活动的机会,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大学生 安全 竞赛 通知
共印:30份 报送:校领导 发送:二级学院
责任单位:保卫处 联系人:王四清 电话:8966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