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防火通告
发布者: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0-03-22   浏览次数:2250

各宿舍管理站:

为了做好春季宿舍安全防火工作,请遵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禁止在宿舍区点明火,禁止在宿舍区燃烧废弃物。

二、禁止在宿舍区使用大功率电器。

三、要对学生的用电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每天的用电高峰,尤其是周末,必须对宿舍的用电情况进行严格检查,此外,各管理站还可酌情进行抽查。

四、对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同学,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报保卫处备案,严禁瞒报、漏报。

五、要加强对实习学生宿舍的管理,各宿舍管理站必须对见实习生宿舍的用电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保卫处将对各宿舍管理站的用电记录,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各宿舍管理站必须将用电检查结果详细地记录下来,以备查阅。



二○一○年三月十日